| 基金全称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基金简称 |
国富恒利债券(LOF)C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代码 |
164510 |
| 基金经理 |
刘怡敏
、 吴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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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4-03-10 |
| 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状态 |
正常开放 |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投资目标 |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恒利A的开放日及该日的前四个工作日内和分级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或新股增发。本基金因投资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而持有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应在其可交易的30个工作日内卖出。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