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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带您了解投资者适当性

2020-09-28 15:12:01

为进一步帮助投资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理性投资意识,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

随着公众理财意识的不断提高,日益丰富公募基金产品成为老百姓投资理财的重要工具。树立理性金融消费理念,提高金融消费安全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诚信契约精神变得越来越重要。引导消费者选择与自身风险偏好、保障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工作。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在投资中各自所负的责任与义务,了解金融产品的风险所在~


基金投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公募基金因其规范、透明、起购门槛低(多为10元起)等优势,已经成为最适合普通投资者投资理财的方式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金融业打破“刚兑”之后,现行的所有公募基金产品都不保本,基金投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卖者尽责:根据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在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保险投资产品、基金等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时,必须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或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并严格落实“双录”(录音录像)规定。

买者自负:金融投资者应充分认识金融产品与金融市场中蕴含的风险,明白自己才是维护权益的第一道屏障,尤其是在面对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时,更是要理性判断,对收益少一份乐观,对风险多一份审视,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

那么,作为“卖者”的金融机构如何做到尽责,作为“买者”的投资者又如何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到适合自己的产品,做到对自己负责呢?我们一一来看:


卖者尽责:履行适当性义务

根据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营机构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

1.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明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2.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建立完善的产品或服务分级制度;

3.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一般而言,产品预期风险由高到低排序如下: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对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依照其风险水平由低至高划分为不同的等级(R1至R5),便于投资者和销售机构了解产品的风险属性。我们以某公司的基金产品评级等级为例,了解一般基金的风险等级:



买者自负:理性投资,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公募基金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相对专业化的理财服务,但投资基金并非完全没有风险,不同类型产品的预期风险也会有较大的差异,资产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基金阶段性亏损。

根据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买基金前:

1.应清楚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及对应等级;

2.应充分了解、综合评判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承受能力与个人的资产状况、收支情况、心理承受能力等都有关联,应综合评判。

个人投资者通过银行、网站或者APP购买基金前,都会被要求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划分为5个风险等级:C1-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
以下是投资者与产品的风险等级匹配表:

 

 

投资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理性判断,选择与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哦~祝大家理财之途一路顺畅,收获自己的小确幸!(部分内容汇编自“深圳投资者服务”公众号)